1.由课题主持人填写《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见附件),并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中心。(一式三份,一份装入结题成果册,另外两份单独一并寄送)。结题申请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wchzhx_SC@163.com(主题格式:结题+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2.按规定提交发表课题成果的刊物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一份装入结题成果册,另外两份单独一并寄送),其发表成果应有“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的标注。并附上《科研活动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1份。
3.《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经中心验收后,签署意见、验章存档一份,返回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两份(各院校存档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需提交延期申请(以所在单位审核通过为准),请提交《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寄往本中心。
5.原则上每个课题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未申请延期也未申报结题,视为放弃结题,中心将根据制度撤项。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并视情追回已划拨经费。
6.结题册装订要求:结项课题需将课题申报书(原电子申报书打印即可)、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结题成果复印件(如有研究报告一并打印装订)各一份统一装订成册(装订一册寄送即可。封面采用白色卡纸,并用宋体小一号字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册”字样、用宋体三号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结题日期”等字样、内容首页为“成果册目录”),封面格式详细参见《结题成果册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