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立项通知书中的要求及规定的研究周期按期提交相关结项材料。项目结项必备条件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至2024年立项且未结题项目。已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具体要求如下。
1.由课题主持人填写《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结题表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并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我中心。(一式三份,一份装入结题成果册,另外两份单独一并寄送)。结题申请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wchzhx_SC@163.com(主题格式:结题+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2.按规定提交发表课题成果的刊物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一份装入结题成果册,另外两份单独一并寄送),其发表成果应有“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的标注。并附上科研活动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3.《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经中心验收后,签署意见、验章存档一份,返回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两份(各院校存档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需提交延期申请(以所在单位审核通过为准),原则上每个课题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的课题请提交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在本中心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寄往本中心。
5.逾期未申请延期也未申报结题,视为放弃结题,中心将根据制度撤项。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并视情追回已划拨经费。
6.结题册装订要求:结项课题需将课题申报书(原电子申报书打印即可)、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结题成果复印件(如有研究报告一并打印装订)各一份统一装订成册(装订一册寄送即可。封面采用白色卡纸,并用宋体小一号字标注:“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册”字样、用宋体三号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结题日期”等字样、内容首页为“成果册目录”),封面格式详细参见《结题成果册样表》。
相关结项书面资料请点开此链接进行下载:https://wczx.svcci.cn/info/1024/1124.htm
三、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至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科研处409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5792285,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399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10 日